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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和工作制度
作者:12gly  点击次数:833  更新时间:2019-05-13  【打印此页】  【关闭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和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对校务公开实施全过程保证监督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经校党组织批准后,负责抓好落实工作;

  (二)参与研究校务公开的重大问题,注重从对其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等方面实施监督,并提出监督意见,以增强公开效果;

  (三)检查了解校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监督校务公开程序是否合理,形式是否适当,时间是否及时,做好必要的反馈工作;

        (四)收集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待来信来访,认真处理意见建议,及时准确地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同时,有权要求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在十天内作出处理意见;

  (五)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效果进行测评和评议;

  (六)负责监督校务公开档案的建立和归档。

二、工作制度:

 (一)做好教职工参与校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发动,增强参与意识,加大教工监督的力度;

 (二)每年至少要有两次听取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并提出监督意见;

 (三)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收集广大教职工对公开内容的反映和要求,对监督信息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按照有关部门对校务公开的要求,从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等进行全面监督;

 (四)进行公开前监督,抽查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进行公开后监督,监督整改或再公开是否落实。监督后的公开形式、内容、程序、次数、效果必须达到上级要求和广大职工的满意;

(五)定期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测评,并将结果公开;

(六)对监督中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必须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