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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12jks  点击次数:1417  更新时间:2024-03-01  【打印此页】  【关闭

关于开展2024年度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科室)、市各直属学校(单位)、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

为深化教育改革,总结教改经验,进一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2月在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范围内启动“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活动。

一、征文内容及字数

文章内容涵盖教育教学各方面的实践及探索,每篇文章篇幅一般在3000——8000字为宜。

二、征文的分类

为了便于文章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比工作,参评文章分为以下类别(学科):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少先队、劳动教育、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文章均包括在内)。

三、文章的征收与电子文本的要求

1.文章征收

2024年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统一委托各区教科室(所)负责征收,市直属学校(单位)教科室负责征收本学校(单位)的参评文章。

2.文本的要求

参评文章需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进行网上申报。参评文本排版要点如下:

1)文章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

2)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

3)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

4)全文为1.5倍行距。

5)不以图片形式显示文字。

注意:本次为匿名评比,文章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作者自负。

3.特别提醒

1)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2)文章作者仅限一人。

3)每位老师只能有一篇文章参评。

4)参评文章未获奖、未发表。

5)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将对参评文章进行学术不端查重检测。

按照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同一人同一年度参加同一部门的征文评选,只能有一篇文章获奖,以最高等次为算。

四、文章评比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评比采取逐级报送、匿名评比、择优评奖的方式,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程序通知如下: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2月29日10点—2024年3月28日16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京市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征文评选网上申报流程(https://www.njjks.cn/tzgg/tzgg/cms/post-486495),案例网上申报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加服务QQ:2045124848、602067285 咨询(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30)。

请按要求操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市教科所将于4月——8月开展市级优秀教育案例、教育叙事的评审工作。

五、评选结果公布

南京市教科所官网将在2024年8月31日前公布评审结果,各区或直属学校(单位)统一于2024年12月到南京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领取获奖证书。

六、其他注意事项

请参评教师各自留存底稿。

评比不收取任何费用。

获奖证书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请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科室)、直属单位(学校)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并将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复印转发至有关学校和单位。

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委员会

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南京教育学会

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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