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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十二初级中学党总支“一岗双责”责任制度
作者:12gly  点击次数:723  更新时间:2019-01-12  【打印此页】  【关闭

南京市第十二初级中学党总支“一岗双责”责任制度

一、责任制的主要目标是:

1领导班子好。

2、党员队伍好。

3、工作业绩好。

4、工作机制好。

5、职工反映好。

二、党支部负有指导本支部党支部织建设的职责,承担以下责任:

1、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提上工作议程,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常抓不懈。

2、定期讨论、研究支部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召开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重要业务工作会议,发挥党支部在完成学校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

4、党支部成员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党支部的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三、党支部书记职责:

1、带头做好党支部的工作,每年主持召开4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会议,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并提出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解决有关问题。

2、指导党支部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3、支持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进行监督。

4、重视、支持并带头参加党支部的活动。

5、做好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并做好以上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6、抓好“三会一课”等制度的落实。

7、负责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8、组织好支部党员的学习、党的组织生活,及时反馈群众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