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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关于开展第十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12jks  点击次数:2709  更新时间:2019-12-02  【打印此页】  【关闭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宁教人【2019】19号)精神,现将我区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已获得过“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师德高尚。坚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1.参评教师须在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一级教师(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或受聘二级教师(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职称满5年。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具备本专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2.参评教师须担任班主任3年及以上时间,或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承担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辅导教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时间

3.参评教师须获得过区级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或其他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含区级及以上先进教育工作者、中学教学先进个人、中学教育先进个人)2016年(含)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4.其他条件见《第九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审办法》(附件1[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附件2[职业教育])。

三、评选和推荐办法

1.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以向学校申请参加第十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各学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通过述职、评课、材料评审、教学质量考核、同学科教师评议等办法,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各校根据《鼓楼区推荐第十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名额分配表》(附件3)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填写《第十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申报表》(附件1[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附件2[职业教育])。

各校于2019年12月9日前将《第十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盖章)及候选人材料报送到鼓楼区教师发展中心112会议室。联系人:张辉娟(107室),联系电话:83759219,13701401265.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同时发至554026647@qq.com)

2.教育教学绩效及材料审核

2019年12月中旬,区教育局组织各学科评审组对照评选条件对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教育教学绩效及材料审核(资格初审)。区教育局根据各学科组审核结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3.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

区教育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笔试。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法,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应用等。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12月14-15日,具体地点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课堂教学考核/data/attachment/file/20191202/20191202122452_66489.docx

区教育局根据候选人的教育教学绩效及材料审核结果和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考核人员名单。课堂教学考核方面的具体安排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5.拟定推荐的候选人名单

区教育局根据材料评审、笔试成绩、课堂教学考核总分进行终评,拟定我区推荐的第十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员名单,并公示。

四、评选名额

南京市教育局分配给鼓楼区中小学幼儿园共75个名额,分配给南京商业学校7个名额。校级领导不超过总数的20%。

新增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乡村)10名,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申报人员(含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须在获得称号后的本年度或下一年度由区安排至偏远乡村学校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可以在申报表中勾选“乡村”,如被评上,由区安排到农村学校支教3年。

各校推荐名额根据在职在岗青年教师数,并参照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分配。幼教、小学约按符合年龄条件人数的1/10分配人数。初中、高中约按符合年龄条件人数的1/5分配名额。上报候选人名额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分配名额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

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各校推荐候选人应适当兼顾学科平衡,合理推荐,原则上每学科不超过2人。

五、申报材料

1.送审材料包括:①《第十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申报表》(一式两份)。②2016年1月1日以来教研科研成果。只需提供获奖证书、刊物及书籍(专著、教材、教参)封面、论文论著、案例等材料的复印件。③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④候选人所在学校出具的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年限的证明及受区级(含)以上表彰的证书(证明)。⑤在区级(含)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讲座)的教案(讲稿)、区级(含)以上教研部门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或在区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竞赛、技能竞赛中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候选人也可提供确有特色的个性化材料,作为参考。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发表(出版)或获奖的论文(论著)等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学校审核原件,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章。每位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必须分类整理装订,并提供材料封面。

2.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论文、论著应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获得或正式发表(出版)。

3.各单位务必要认真审核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区级评审开始后不接受补充材料。

 六、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公平、公正。

2.坚持质量标准。注重师德、注重育人、注重实绩、注重课堂;严格评选程序,严把评选标准及推荐材料。

3.严肃纪律要求。严格监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评选工作。建立教师诚信机制,对伪造、谎报学历、资历、教学工作量、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已入选者,予以撤销。

附件:

1.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参选人员推荐和评选要求

2.职业学校参选人员推荐和评选要求

3.鼓楼区第十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

4.第十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申报表

5.第十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推荐情况汇总表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9日